王春燕
律师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成员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及深圳市南山区法律援助处法援律师
专业领域
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2001年开始成为注册执业律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二十年。执业领域涵盖民商经济、房地产、股权、公司法、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先后在珠海及深圳的数家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或合伙人,担任过房地产企业、科技企业、金融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商会等各类企业及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办理过各种类型的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执业经验丰富。
代表案例
为香港某客户处理财富传承规划事宜,并协助其办理遗嘱公证,由于涉及处分中港两地财产,经与某公证处公证员多次沟通讨论后就公证事宜达成共识,此案例成为该公证处办理的首宗港人港产遗嘱公证;
为某客户处理一起涉及夫妻财产AA制的离婚纠纷被诉案。对方不认可AA制,诉请客户给予房产补偿100万元。客户在本团队律师的指导下收集了大量有利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即AA制)而驳回了对方诉请,客户的百万损失得以避免;
代理香港某客户处理深圳某室内纵火事件引起的系列民事案件,包括应对周边邻居的索赔纠纷、代理跨境继承等善后事务;
代理20多户香港小业主起诉深圳东门某商场房屋租赁纠纷系列案,获得胜诉判决且执行完毕,并与商场就后续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取得双赢结果;
代理深圳某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全国独家代理商的千万巨额索赔系列案,法院判决我方无须支付分文赔偿、我方反诉获赔200多万元。